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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11 | 民生富贵年年两全保险(分红型)产品介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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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生实力-资本

07年注册资本金增至27亿元,市场排名第四;
总资产达到60亿元!
寸土寸金的CBD中心,民生人寿大厦拔地而起,竖起了民生的大旗!

 

 

 

绝对意想不到的好产品!

第一款无少儿保额限制的产品 
第一款免体检的产品 
第一款可以中短期交费,边交边领的产品 
第一款分红增额,越领越多的产品 

 

本利老多

本,安全保本,全部返还所交本金、安全又增值

利,快速见利,两年一领、边交边收益

老,年年养老,60岁后年年领养老金、70岁再领祝寿金

多,越领越多,抵御通货彭胀、保本增值、越领越多

产品名称

全称:民生富贵年年两全保险(分红型)
简称:富贵年年或富贵两全
意义:富贵,是人人向往的美好愿望,也是老百姓理财的向往。可以讨很好的口彩,大富大贵,富贵吉祥、年年富有,人生尊贵。
年年:一方面表达年年获利,岁岁增值的概念,一方面预示着富贵一生的祝福。

产品定位

集理财、养老功能为一体的家庭保险产品。
作为公司五周年庆典回馈客户的产品。

投保范围

富贵年年两全保险(A款)

被保险人条件:
出生满28天至59周岁
保险期间:
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保险单周年
缴费期间:趸交、5年、10年、15年、20年

保险责任:

保障金:
   公司赠送提前给付特约,全残后按身故给付,返还已交保险费,可缓解全残后医疗费用燃眉之急。
生存金:
  60岁前隔年领取,60岁及以后每年领取,且60岁时领取比例由9%大幅提升到12%,确保生活品质及老年生活。
祝寿金:
  70岁时,不仅有生存保险金可领取,同时还有高额现金派发以表贺寿。
生存金累积生息:
   生存保险金可累积生息,目前是年复利2.5%,今后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。

富贵密码-一二六七九,富贵年年有!

一:一份投入,一生富贵!
二:隔年领取,越领越多!
六:60周岁,年年领取,养老递增!
七:70周岁,高额祝寿,福寿同享!
九:领取高达9%、12%,增值保本,富贵多!

投保范围

富贵年年两全保险(B款)

被保险人条件:出生满28天至50周岁
保险期间:
B计划: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保险单周年
缴费期间:趸交、5年、10年、15年、20年

保险责任:

保障金:
  公司赠送提前给付特约,全残后按身故给付,返还已交保险费,可缓解全残后医疗费用燃眉之急。
生存金:
 60岁前隔年领取当年有效保额的9%,确保生活品质。
祝寿金:
  60岁时,还有高额祝寿金(若为偶数年龄投保,还同时享有生存保险金)。
生存保险金累积生息:
  生存保险金可累积生息,目前是年复利2.5%,今后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。

 A计划

生存金:60周岁前(不含60周岁),每隔年按(基本保险金额+累积增额)的9%给付生存保险金。

养老金:年满60周岁之后(含60周岁)至80周岁(含80周岁)之前,每年按(基本保险金额+累积增额)的12%给付生存保险金

祝寿金:被保险人生存至70周岁保单周年日,本公司按(基本保险金额+累积增额)的100%给付祝寿金。

红利金:以当年红利按与本合同相同的保险责任增加保险金额,使得领取越来越多

身价金:被保险人不幸身故,本公司按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

B计划

生存金:0周岁前(含60周岁),每隔年按(基本保险金额+累积增额)的9%给付生存保险金。

养老金:

祝寿金:被保险人生存至60周岁保单周年日,本公司按(基本保险金额+累积增额)的100%给付祝寿金。

红利金:以当年红利按与本合同相同的保险责任增加保险金额,使得领取越来越多

身价金:被保险人不幸身故,本公司按已交保险费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,本合同终止。

投保规则

一、《民生富贵年年两全保险(分红型)》投保规则
本保险的投保规则除需执行《个人保险投保规则》(第二版)的规定之外,还必须符合以下规则:
1.被保险人投保年龄:A计划为出生满28天-59周岁;B计划为出生满28天-50周岁;
2.该险种的生存/满期保险金受益人限为被保险人本人,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;
3.该险种的红利领取方式只能选择购买增额交清保险;
4.该险种的最低投保金额为5000元;
5.该险种不计风险保额;
6.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,投保人可以为父母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兄、姐等对被保险人具有可保利益的人。投保金额可依据投保人的年收入状况合理确定,不受未成年人最高保额的限制。

二、《民生附加定期寿险》投保规则
1.被保险人投保年龄:出生满28天-60周岁;
2.本附加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5000元;最高投保金额限制为:
①如被保险人<18周岁,投保金额不超过其对应主险保险金额的1倍;
②如被保险人≥18周岁,投保金额不超过其对应主险保险金额的5倍;
3.本附加险的交费期间、交费方式必须与主险一致,保险期间不能长于主险的保险期间;
4.本附加险不能附加在民生安康定期寿险、民生久久同瑞两全保险(分红型)下;
5.本附加险以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被保险人的寿险风险保额。


三、《民生附加额外给付重大疾病保险》投保规则
1.被保险人投保年龄:出生满28天-60周岁;
2.本附加险的最低投保金额为5000元,且投保金额不得超过其对应主险保险金额的3倍;
3.本附加险的保险期间、交费年期、交费方式必须与主险一致;
4.本附加险不能附加在民生久久同瑞两全保险(分红型)下;
5.本附加险以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风险保额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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